性骚扰

学院禁止其员工(包括教职员工), 代理, 防止学生进行性骚扰. 任何被发现对性骚扰负责的人都将受到学院的纪律处分(直至并包括解雇)以及个人责任. 性骚扰, 不管是异性还是同性, 包括但不限于:不受欢迎的性挑逗, 不受欢迎的性要求, 以及其他与性有关或基于性别的行为, 无论是发生在校内还是校外, 当:

  • 服从这种行为是一个条件, 显性或隐性, of an individual’s employment or educational opportunities; or
  • Submission to or rejection of such conduct is used as a factor in or basis for decisions affecting an individual’s employment or educational opportunities; or
  • 这种行为的目的或效果是通过制造恐吓来不合理地干扰个人的就业或教育机会, 充满敌意的, 或者攻击性教育, 生活, 或者工作环境.
    • 基于性别的敌对环境是由不受欢迎的性行为或基于一个人的性别所造成的,这种行为在主观上和客观上都是冒犯性的,而且是普遍的, 持续的, 或严重. 学院考虑了与严重性相关的各种因素, 持久性, 或者性别骚扰的普遍性, 包括:(1)型号, 频率, and duration of the conduct; (2) the identity and relationships of persons involved; (3) the number of individuals involved; (4) the location of the conduct and the context in which it occurred; and, (五)该行为对就业或者受教育机会的影响程度. 性别骚扰越严重, 就越不需要通过一系列重复的事件来营造一个充满敌意的环境. 单一的性侵犯案例可能足以创造一个充满敌意的环境. 同样的, 即使基于性别的骚扰不是特别严重,一系列事件也可能足够了.

本网站所列的禁止行为并非详尽无遗. 根据这项政策,学院可能会考虑任何其他具有性或性别内涵的行为.